合肥推行商品住宅业主开放日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20 10:27:33 来源:合肥在线
广大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关注度较高,那么能不能进一步采取措施提升业主满意度?9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近日组织召开在肥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开放日”活动座谈会,要求在全市推行商品住宅业主开放日制度,提前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少商品住宅工程投诉。??
提前7天邀请全体已购房业主
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为强化各方参建主体质量意识,提升业主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有效减少商品住宅工程投诉,近期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部门印发通知,在全市推行商品住宅业主开放日制度。
根据开放要求,业主开放日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限定范围、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做到“应开放、尽开放,应通知、尽通知”。业主开放日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政策规定,可结合多种形式开展,包括现场实体开放或线上云开放等。
为了做好业主开放日活动安排,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制业主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每阶段业主开放日活动应至少提前7天邀请全体已购房业主,确保业主100%通知到位。
根据工程情况按三阶段开放
如何科学有序组织开放?合肥市也做出了具体规定,提出建设单位可根据住宅工程实际情况按以下三个阶段,分批次组织业主开放日活动。第一阶段开放日为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施工前;第二阶段开放日为分户验收后,竣工验收前;第三阶段开放日为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前。
为保障参与业主安全,在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业主开放日,活动路线范围、开放展示区域内及相邻周边建筑应停止所有施工作业。
参与业主到达现场后,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组织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引导业主按照既定的活动路线进行参观及查验,活动路线两侧应设置封闭围挡或临时护栏。
有序查验做好投诉受理
到了开放日活动实施阶段,建设单位应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业主登记接待、应急保障、卫生服务区域,场地及活动路线布置应符合安全及卫生防疫要求。
为了做好投诉受理,应及时在现场张贴投诉受理公示牌,注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建设、房产、规划等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投诉受理电话。
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集中或分批分组有序组织业主到场,按户发放《业主开放日活动问题登记表》,并组织专业人员携带检查工具全程陪同业主参观户内及相关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有序查验。
业主合理问题限时整改
根据要求,今后业主开放日活动期间,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建设单位应分类统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于业主提出的不符合客观事实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意见,建设单位及其他责任主体应依法依规沟通解释到位。
开放日活动结束后,建设单位按照“一户一档”方式,整理业主开放日期间相关问题整改、验收资料归档。对实体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建立整改销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做好配合工作,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整改质量。
其中,对业主提出的户内问题整改情况,可邀请业主再次赴现场查验,并签字确认。对于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问题,应及时说明有关情况,另行约定整改时限。
不免除参建各方保修义务
为了做好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指导督促合肥市符合条件的住宅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
对业主开放日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差别化管理,对存在到访业主比例不高、质量问题占比较大、整改不及时等项目,加强过程监管。对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开放日活动并不免除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保修义务;对于因开放日活动中业主登记的质量问题整改维修不到位产生的质量投诉,将对各责任单位公开予以曝光。
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业主开放日积极组织、措施得力、反馈问题少,整改及时、业主满意度较高的项目,主管部门可给予通报表扬、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优质工程等奖励。未按要求组织工地开放日的项目,依据有关部门意见,按规定记入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