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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第三批集中供地:住宅实行毛坯交付,首次推出现房销售地块

发布时间:2022-08-30 16:02:50 来源:中国网地产

据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月24日,合肥市发布第三批集中供地公告,合计28宗地块,出让总面积约为218.79万平方米,总起始价为277.41亿元。挂牌日期为9月13日至9月22日,9月23日9时开始宣布竞得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本批次地块有两项新规,一是毛坯交付,二是试点现房销售。

商品住房须实行毛坯交付

公告显示,除蜀山区SS202210号地块实行精装交付外,本公告地块内的商品住房须实行毛坯交付,部分地块设置的商品住宅平均备案价格也均为毛坯价格。

据安徽网报道,安徽省清源房地产研究院院长郭红兵表示,限定毛坯交付可以减少购房纠纷,有利于合肥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安徽省房地产研究会秘书长汪远认为,现房销售将更有利于购房者科学、理性消费,同时很大程度上减少因为虚假宣传等导致的购房者维权事件。

一名房企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合肥市场整体健康,行业较好,在新房销售环节精装交付一定程度上因为房企的集采机制可以分摊部分成本,但装修标准也容易出现客诉纠纷。

出让文件显示,对于本批次地块,合肥市要求建设的商品住宅须根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调整商住用地竞价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达到商品住宅基本品质标准。

本次公告地块均采取“投报高品质住宅方案”的竞买方式,即“价高者得+投报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摇号”的竞买方式。

转入现场继续竞价的,具体为:第一阶段: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在未达到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且高于保留底价的,为竞得人。

第二阶段: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其他竞买人愿意继续参与竞买的,则转入投报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阶段。

参加投报的竞买人需递交参加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申请,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分,确定综合评分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第三阶段:如最高综合评分的竞买人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分数相同时,则摇号产生竞得人。

首次推现房销售地块

出让文件要求,蜀山区SS202210号地块实行精装交付,规划房屋竣工验收之后,竞得人方可申请房屋销售手续,该地块不限价,即不设商品住宅平均备案价格。

位于蜀山区习友路与金寨路交口西北角的蜀山区SS202210号地块出让面积71.41亩,起始总价为12.84亿元。

这是合肥市首次出让现房销售地块。今年初,《合肥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提到适时开展商品住宅现房销售试点等信息。

8月13日上午,安徽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爱华主持召开全市房地产问题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会议同时提出,积极开展成品房销售试点。

有意参与此次土地竞拍的房企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地块位置极好,该板块已经6年没有新的住宅地块入市,市场需求必定旺盛,不愁销路。尽管该公司资金没问题,今年已在多城获取地块,但本次参拍仍不考虑试点地块,主要是两年没现金流不敢赌,谨慎参拍。

多宗地块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本批次多宗地块需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出让文件要求,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相对集中、成幢连片、整体建设,并以整幢或整单元为基本单位,不足一单元的应在同一单元内按连续楼层集中布置。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商品住房统一规划,共享小区配套设施,统一物业管理。独立成幢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层数不得超过同项目商品住房的最高层数。

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设计,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的两居室应当占70%左右、40-50平方米的一居室应当占20%左右、100-120平方米的三居室应当占10%左右。

出让文件要求,竞得人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房产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住宅计容建筑面积2500元/平方米回购(毛坯),专项用于租赁住房,纳入市住房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统一管理。

竞得人应当优先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在所有租赁住房主体结构封顶前,商品住房销售面积不得超过可销售商品住房面积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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