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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市上涨预期愈演愈烈之时,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再次释放强烈信号,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这无疑是扭转市场预期的及时举措。
自2012年四季度以来,部分地区放松调控的意愿有所增强,出现了住房成交量价齐升的势头,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特别是进入2013年以来,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交易量持续放大,房价反弹趋势明显,加之一些不实信息的误导,市场预期出现变化,部分城市非理性购地购房现象有所抬头。如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调控政策,有可能形成房价过快上涨并向更多地区蔓延之势,不仅严重影响已经取得的调控成。[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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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措施 |
具体内容 |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解读: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曾首次提出,2012年中央没有要求,新国五条重新启动有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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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解读:限购将完善收紧并严格执行。今年房产税试点将扩大范围,预计会以一线城市为主、房价上涨过快二线城市为辅。 |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解读: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解读:新型城镇化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体现: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
五:加强市场监管。 |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解读:明码标价一直严格要求,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是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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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房产税这样的财产税,就可以起到逐步提升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作用,逐步减少日常消费品中所含的税,从总体上减少中低收入者的“税收痛苦”。房价上涨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房产税作为一个单一税种,只是房地产市场综合调控的手段之一,对房价不可能有“定海神针”一样的威力,说降就降。
房产税改革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意在调节市场。比如上海方案规定,中心区域的税率是0.6%,周边区域是0.4%,便使成交大量地被引流到周边区域。2月20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人们普遍关心:开征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将产生什么影响,会不会增加普通居民的负担?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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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临近,全国楼市调控风声日紧。20日,国务院出台“国五条”,明确再次制定及公布年度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严格执行商品房限购措施、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等五项措施。最新“国五条”的公布,成为各方热议的话题。
自2010年1月开始,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为发展过热的楼市降温。“国十一条”、“国十条”、“929新政”之后,2011年1月又出台“新国八条”。此次的“国五条”是第五次调控政策。普遍观点认为,此次“国五条”是以往各种楼市调控精华政策的集中重申,例如限购、价格控制目标、抑制投机性购房等。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性并出台相应政策并不出人意料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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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市响起一片“涨”声之时,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会议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还在继20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此外,会议在明确既有政策的基础上,还提出了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及时采取限购措施,以及建立稳定房价工作问责制等内容。
市场分析认为,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这无疑是扭转市场预期的及时举措。多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虽然会议并未提出具体的调控新举措,但是预计两会后中央仍有很大可能将出台力度更大的调控新政。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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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声声从紧之下,备受关注的房产税再次明确方向。刚刚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传递出消息,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房产税在上海、重庆先行先试已满两年,试点效果争议不断,但可以看出,房产税改革正在路上,并注定会在今后对楼市调控、百姓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2011年1月,房产税开始在上海、重庆试点,方案不一。上海方案只针对增量,并给予户籍居民家庭一定免征额;重庆方案则偏重高档住房,涉及存量与增量。目前,试点效果官方还未公布,税收规模十分有限,业内人士对此也观点不一。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撰文说,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意在调节市场,比如上海方案中有一个很小的杠杆中心区域的税率是0.6%,周边区域是0.4%,就差这么一点,便使现在的成交大量地被引流到周边区域。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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