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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指 南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政务公开事项


一、工作职责


  负责全省住宅与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拟定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产权登记发证、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和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省住宅建设和住房供应政策的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房地产估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工作。


二、公开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审查。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


(一)办事依据


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二)办理资质预审应提交材料


1、市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资质申请报告;
2、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3、企业章程;
4、验资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企业成立批文或股东会议纪要;
7、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1、2、3、4、6项提供原件,5、7项由市级开发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建设厅核查存档。


(三)办理资质审查领证应提交材料

 

在资质预审材料基础上,补充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属调动工作,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在人才市场聘用的,由人才市场出具证明。)


(四)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一式三份);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5、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
6、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立项、规划、验收、开发统计报表等); ,
7、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1、2、3、6、7项提供原件,4项由市级开发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建设厅核查存档。5项属调动工作,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在人才市场聘用的,由人才市场出具证明。


(五)省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验材料


一级企业须提交资质等级证书(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存档)、发证机关出具的两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和其他违规经营问题的证明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意向书。


二级企业须提交:
1、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出省开发介绍信以及两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和其他违规经营问题的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二级资质等级证书;
4、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开发项目的证书、证明;
5、房地产开发项目意向书。
1、4、5项提供原件,2、3项提供原件核查,提供复印件存档。


四、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


(一)办事依据


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等。


(二)申报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1、市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资质申请报告;
2、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3、营业执照;
4、企业章程;
5、验资证明或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企业成立批文或股东会议纪要;
8、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9、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
10、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11、业绩证明材料。
1、2、4、5、7、9、11项提供原件,3、8、10项由市级物业管理部门审查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建设厅核查存档。涉及合同问题,属调动工作,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在人才市场聘用的,由人才市场出具证明。


五、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审查


(一)办事依据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


(二)提交材料


1、各市房地产管理局初审意见报告;
2、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3、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4、机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5、出资人情况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6、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人事代理情况证明;
7、具有代表性的估价报告等。
1、2、3、4、6、7项提供原件,5项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六、资质审查办事程序与时限


经办人员核查材料齐全后当即受理登记(经办人员出差由处长指定有关人员受理)--分管处长审查--处务会议审议--报厅资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提交分管厅长、厅长审批--发文--立档。
资质预审、省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验10天,资质审查每季度一集中一次,由市级主管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集中上报省。


七、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


(一)提交材料


1、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
2、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
3、个人有关执业资料;
4、身份证明;
5、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办事时限


按国家规定的期限上报建设部注册。



主办单位:安徽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网站管理:安徽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信息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建通信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2617714 287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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