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9月7日晚,南京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南京最新举措》。
其中包括:自9月8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
部分区域对在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
(南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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