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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11 15:06:55 来源: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

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的义务。根据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本会章程第三章“会员的义务”和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的规定,本会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用于围绕本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支付协会办事机构秘书处办公费用。

二、本会会费执行以下标准:

1.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2.理事单位5000元/年;

3.会员单位2000元/年。

三、交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

1.会员单位接到会费收缴通知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按会费标准交纳本届会费。

2.换届后按规定程序增补的理事、副会长单位,应在接到当选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会费标准交纳会费。

3.届中新入会的会员,应在接到入会批准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会费标准交纳会费。

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协会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得设立财务,会费由协会统一收取,各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应配合财务部门共同做好会费的收缴工作。

四、会费的收取和管理:

按照本会章程和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五、 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无故超过两年未按规定交纳会费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及其在本会所任职务的资格。

六、会费使用范围

1.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以及各种专项会议与有关活动的经费;

2.组织开展业务交流,聘请相关专家做技术指导与学术报告的费用;

3.开展评优评奖活动费用;

4.常设机构的办公费用;

5.创办刊物、网站维护、编印资料及通讯等费用;

6.其他费用支出。

七、交纳方式

1.送交:将会费直接交至本会财务部并领取会费发票,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1008室。                

2.转账:通过银行转账至本会账户,转账时务必注明发票抬头单位名称和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财务部开据发票,及时准确邮寄。本会银行账户为: 

户  名: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合肥市庐阳支行

账  号:3400 1468 6080 5000 0963

会费由本会统一收取,交秘书处管理。秘书处收到会费后,开具财政部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于10 个工作日内寄给交费单位。

八、 本办法自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九、 本办法解释权属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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