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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新型城镇化:一场新的体制、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5-11-16 15:57:11 作者:皖房网

客观而言,任何一种城镇规模均有其优缺点,大城市虽有聚集效应和规模经济,但大城市有“大城市病”,诸如交通拥挤、房价高、污染严重、土地稀缺等缺点。小城市虽没有这些“城市病”,但它没有聚集效应和规模经济,没有太多的就业机会,且收入低。

所以,就城市规模优劣而言,并无定论,对于当事人而言,选择何种规模的城市居住生活,其实乃有自主选择之权,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和人力资本状况,自由选择往哪里迁移。

那么,政府在其中有何作为呢?政府要做的事是消除人口和生产要素自由迁徙的障碍。换言之,城镇化应该是消除体制和制度障碍,使人口和生产要素在不同城市和农村自由流动,通过这种流动自然形成一个城镇体系。至于究竟以哪一类城市为主,那是由人口和生产要素在一定制度环境下自由选择的结果。

就当下而言,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应该是推动城镇化的改革,消除市场的障碍,而不是推动城镇化的建设,城镇化的建设应该交给市场去做。

当然,在建设过程中,政府要进行一些城镇化的规划,做一些必要的引导。一部分公共设施市场实在做不了,或者有些公共产品和服务,企业和市场没有动力做的,政府去做。除此外凡是市场和企业能做的,交给它们去做。

新型城镇化道路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农民进城的户籍制度障碍、福利社保制度障碍和土地制度的障碍,通过这一系列改革达到收入和财富再分配的效果,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增加农民进城的资本,对我们国家的福利进行更公平的分配。是人本的城镇化,而不是地的城镇化或者建设的城镇化。

从以物为本的城镇化走向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上自庙堂、下至江湖的普遍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