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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纪实】危房改造须达抗震标准

发布时间:2015-11-16 11:35:26 作者:皖房网

今年补助标准不变,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

日前,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2015年我省确定改造农村危房10万户以上,目前首批改造资金已经下发。今年危房改造将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抗震安全要求,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

据介绍,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015年中央支持全国农村地区贫困农户改造危房,中央财政已于去年底下发我省首批 68740户51555万元危房改造资金,我省也两次下拨配套资金近2.5亿元。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省级分类补助标准与去年一样,即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根据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相关抗震安全标准,各地应引导和指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科学实施农房抗震改造。通过对危房维修加固实施抗震改造的,应组织技术力量对原有房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判定主要结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施。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今年,我省将对农村危房改造实施风貌管理。改造后的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省住建厅要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县都应制定或具备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风貌管理要求应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各地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的情况将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的内容。

省住建厅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原则上,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据《安徽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