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5-03-18 15:13:59 作者:皖房网

近几年来,特别是2005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安庆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编制了倒扒狮、大观亭两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整修了樵楼、省立图书馆等一批历史古建筑,完成了倒扒狮街道路整修工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一个永恒主题,推进古城保护和发展文化旅游良性互动也是一个重大课题。当前工作现状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新要求、新期待,仍存在着较大差巨。结合我市实际,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思考与建议:

一、挖掘提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价值

(一)历史文化名城是品牌又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指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由法律权威性保障的国家级品牌,其构成要件是文化遗产的富集。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确定,文化遗产主要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遗址三个方面。构成文化遗产的三个方面。在素有“千年古城,百年省会”之称的安庆都有丰富体现。有关专家认为:面江而立,背山襟湖,“半是山城半水城”的千年古城格局遗存;古皖文化、禅宗文化、戏剧文化和桐城派文化交相辉映,形成独特的地域文化——皖江文化和在我国近代城市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三个方面鼎立构成安庆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的主要内涵。

《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指出,城市品牌日益成为城市最宝贵、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品牌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建设城市品牌中,文化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优秀的品牌是具有良好文化底蕴的,目标受众在接受了城市品牌的过程中,同时选择了城市的文化品位。在品牌的塑造过程中,文化起着凝聚和催化的作用,使品牌更有内涵:品牌的文化内涵是提升品牌附加值、产品竞争力的源动力。可以说二十一世纪的区域竞争,将以文化论输赢。

(二)历史文化名城是潜在的卖点。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有文物古迹,还要有能体现古城风貌的历史街区。最具吸引力的旅游卖点,一是它的文化氛围。历史是由文化组成的,所以文化也是最值得看的;二是它的风景。既然它能有历史,就肯定的是有良好的环境,美的风景才会吸引人去居住;三是它的饮食文化。经过历史的积淀它一定产生了与其地理相适应的饮食;四是它的建筑。是历史名城肯定是历史上住过人,并且因为气候条件不同建筑必然有其自己的特点;五是山川形胜。也就是风水,它能存在那么长时间肯定有其风水因素;六是语言。中国是方言最多的国家,因此,当地的方言也是值得游览的;七是看看当地人是否有历史感。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来说,基蕴藏的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展现出的文化现象与文化景观是人民世代共同创造的地方民族特色的集中代表。

有卖点就有市场。旅游资源的开发,人文旅游资源多与古街区、古建筑结合在一起,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遗存和文化传统也必然成为发展旅游业的最好资源。

(三)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价值已成为旅游产品的首位产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国家旅游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群星闪烁”的巨大作用,几乎支撑实着中国旅游业的大半江山,具在旅游目的地、旅游集散地和旅游中心枢纽的功能,在中国旅游网络体系中有着特殊地位和价值。在产业结构升级中确定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中国旅游业未来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在中国旅游产品开发方向方面,“都市旅游”被列为在12大旅游产品的首位,中国百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必将成为新世纪新产品的主体组件。全国60座旅游业发达城市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占31座。旅游业对城市经济的巨大拉动作用显而易见。安庆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与安庆旅游业发展滞后有关。

安徽省政府审时度势,为加快旅游大省建设,提升皖南地区旅游发展水平,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将皖南地区打造成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安庆市已列入示范区,市区作为皖西南中心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应当充分利用这次机遇,提升自身旅游价值。

(四)提升安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价值是皖江城市带的开发开放的需要。国务院批准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并将其列入国家层面规划和建设。安庆是示范区内唯一的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安庆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指出,“安庆市城市发展历史,特别是近代城市发展历史,在我国城市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近现代遗存特别丰富,急需系统整理挖掘,联片集中开发利用,打造名城文化旅游品牌。

安庆独特的山川形胜,具备旅游产业发展条件。南宋筑城时形成“面江而立,背山襟湖,半是山城半水城”的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传承至今。近郊的大、小龙山的山景和菱湖、石塘、破罡、菜子等湖泊的水景与市区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起,相得益彰,共同支撑安庆作为示范区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地位。

安庆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产业有一定基础。黄梅戏艺术已走出中国,迈向世界;文化休闲旅游接待设施初具规模;区域交通条件较好;群众文体休闲产业初具规模,为文化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安庆要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中重新审示安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价值;在把握我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趋势中,充分发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效应,着力打造名城文化休闲旅游品牌,拉动安庆城市经济加快发展。

二、着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文化旅游业发展良性互动

(一)历史文化名城中存在的问题。

1、历史欠账过多。由于长期没有资金投入机制,许多历史建筑年久失修,如英王府、劝业场、大王庙和大观亭历史文化街区等;许多历史遗存需要整理、研究、开发和利用,如古城格局遗存整理研究及标识保护、陈独秀故居遗存保护研究、长枫沙古遗存研究、近代工业遗存研究等;市域内许多零星历史建筑需要集中保护等等。

2、各方利益矛盾多。由于地处老城区商业利用价值大,各方利益矛盾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名城保护和城市开发的矛盾。由于对历史文化的价值和城市开发的价值在认知上出现的偏差,在当前房地产开发热的强大利益驱动下,破坏古城的现象经常发生,屡禁不止;二是古城的道路结构和当代交通需求的矛盾。由于没有保护古城理念,古城的格局的主要是城市道路拓宽改造造成的;三是古民居的落后性和现代化生活需求的矛盾。历史文化名城的房屋设施难以满足当代百姓对舒适生活的追求;四是名城保护的财政保障和城市经营、开发经费的矛盾。名城保护所需的大量经费却缺乏财政保障,财政经费往往支持看得见“实惠”的城市经营、开发项目;五是名城文物合理利用过程中的文化性和商业性的矛盾。一些文物景点市场化开发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六是老城区与新城区之间的政策不对等矛盾。虽然新城区建设步伐较快,但老城区人口疏散工作尚未启动。

3、工作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过程中,缺少专门机构统管协调,建设、规划、文物、旅游、园林、文化、城管、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没有形成合力。点、线、面保护和古城保护的整体性相脱节。工作重点往往立足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而对名城的整体保护却缺乏有效措施,使古城文物成为现代化都市中的“孤岛”。新区建设与历史文化传承相脱节。

(二)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1、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促进保护。要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所以出现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需用新思维统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妥善处理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建设之间的关系,即如何实现“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旅游开发建设,以旅游开发建设促进名城保护”,寻找到名城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之间的最佳结合点,把握好“软硬度”,谋求最佳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只有处理好四大关系,采取切实可行的手段,才能真正实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旅游潜能。

2、处理好城市发展与古城风貌保护间的关系。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如何处理好现代化城市建设与古城风韵保持之间的关系,是摆在城市管理者、城市规划者、旅游业内人士,乃至每个市民面前的一道难题。法律观念淡薄、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独断专行等做法肯定会给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带来来顶之灾,“建筑考究,古朴别致”定海古城(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被强制拆除就是典型案例。从目前情况看,部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街区被不断蚕食,文化街区周围视觉污染严重,古色古香的建筑物及其他文物被围困在高大的水泥壳子之中,大量古建筑被非法占用,如果这种局面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名城风韵的保持无从谈起。“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保护方针必须得到贯彻执行。

3、处理好旅游业发展与名城保护间的关系。名城的历史文化遗存是旅游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之一,是赚钱的“金饭碗”,而旅游业的发展又为名城的管理、保护积攒了更加充裕的资金,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应该说,二者相得益彰,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特别是当地居民通过旅游业发展获取了可观的收益,得到了好处,本能地意识到了文物保护与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具有了不同程度的名城保护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文物保护的压力。关键在于,如何通过科学规划、科学管理寻找到合适的切入点,把握好开发强度。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种种有害于名城风貌的现象逐渐滋生,如在名城中或周围私搭乱建、私自改变古建筑原貌。另外,随着旅游者的大量涌入,也产生了超出古城原有处理能力的城市污水与垃圾,使环境不断恶化,平遥古城就正面临着这种威胁。旅游者的无节制引入,“杀鸡取卵”式的经营方式,加速了名城中部分承载力有限的古建筑的损毁。必须严格按照景区(点)实际容量进行旅游接待。

4、处理好名城风貌保护与当地居民生存环境改善需求间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可支配家庭收入逐年增加,人们对改善生存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改善居住环境、三线入室、提高家居电气化程度、拆掉门楼进汽车的做法无可厚非,但绝对不允许以牺牲古城风貌为代价。应制定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妥善处理这一棘手的难题。从目前情况看,另辟居民新区的做法比较合理。

5、处理好古城风韵保护与文物修缮之间的关系。大部分遗存已遭到人为或自然的破坏,修缮工作迫在眉睫,这也是为了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要。但关键问题是,如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地方文物保护条例进行维修,如何“修旧如旧”,如何体现古文物、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古城郭所应有的“苍凉之美”。绝不能为迎合少部分游客的观赏水平打造“短命”的假古董,破坏文物价值。长远看,文物价值与旅游价值应是相等的。

三、全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工作

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强化措施:

(一)深化规划。据统计,我市已列为各级文化保护单位的古建筑263座,其中市区46座,建筑年代由宋一直到明、清、近代。文物古迹的修复利用要有新思路,要抓住安庆古城的“闪光点”,突出近现代革命史特色,突出百年省会特色,突出名人文化、戏剧文化和佛教文化特色,尽快制定名城建设的近期和中长期目标。结合大宜城规划的编制,修定安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深化历史文化街区和风貌保护地带的详细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开展保护古城格局、整治河湖水系、修复文物古迹、修缮历史街区的各项工作。在新区建设上突出传承,坚持延续南宋建城形成的面江而立,北山襟湖,“半是山城半水城”规划理念建设新城区。同时,开展专题研究,在名城保护的二大部分(即名城内的各级文保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三个层面(即名城的城市格局、城市功能和城市环境氛围)的形成完整保护体系,确保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空间环境与文化氛围免遭破坏,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二)制定保护条例依法管理。法律法规手段是真正实现名城保护的根本保障。要尽快出台安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严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文保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项目选址关和设计方案审批关,把名城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

(三)加强历史文化遗存的修复。

建议点面结合有序推进。在面上主要抓好迎江寺、振风塔保护区,大南门、清真寺保护区,龙门口、县下坡保护区,世太史第、天主党保护区整治规范工作,在保护区域内,严禁大拆大建,严禁修建高层建筑,严禁改变街巷和道路格调,对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在点上主要抓好倒扒狮、大观亭两个历史文化街区和江西会馆、太平天国英王府、陈独秀故居等古迹的修复。文物古迹要坚持“就地修复”、“修旧如旧”,增加历史真实感。对安庆历史上曾经有过或有利于增加古文化特色氛围的文物古迹、民间传说、人文典故和景观景点,如大观亭、安徽省政府旧址、邮政大楼旧址、太平天国古战场、名人故居、名人雕塑园等,要通过借鉴、参考历史资料等途径,结合市情民情,逐步予以恢复和重建,从而填补历史断层,保持一脉相承,使古城风姿再现。同时在新区建设中要注重历史文化传承,丰富名城保护内涵。

(四)拓宽资金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如何使保护资金的投放和产出形成良性循环,是难点也是策划工作的着力点。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投入。要把名城保护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逐年增加本级财政投入。按照挖点、提升、联片成系列的要求制定修复五年规划,策划并实施一批历史文化名城项目,整合打捆编制项目可研和工程设计文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要积极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大引资力度。要研究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引导广泛吸引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名城保护事业,如发动专门捐赠、认领保护、采用项目联动地方式策划招商等。可结合菱湖风景区东片、新河长枫港以及秦潭湖公园等景点建设,借鉴外地经验划定专门区域,制定优惠政策,采用市场代运作的方式集中保护市域内分散的古建筑,丰富并拓展名城保护内容。

(五)建立专门机构强化管理。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方面,应以建设主管部门为主,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全方位管理,规划、文化、文物、旅游等管理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市建委设立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专门承担名城保护具体工作,使名城保护和管理工作常态化。

安庆市城乡建委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