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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国土局工作简讯

发布时间:2014-10-27 14:42:34 作者:苗雨 韦亮

一、滁州市国土局多措并举推进制度建设

  一是定方向。根据日常工作情况,梳理出困难和缺失,对照合肥经验,找出不足。二是炼精髓。针对不足之处充分讨论,提炼出需要完善或建立的制度,并明确熟知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具体制度撰写。三是细研究。对撰写的初稿,采取征求意见、专题研讨会、专家意见会等形式,多角度分析、多方面论证,力求所建制度深入可行。四是快推进。对梳理出的31项制度(目前,市政府层面的12项制度中已印发5项、已上报3项、拟上报4项;部门联合发文的2项制度已全部印发;市国土局层面的17项制度中已印发11项、拟印发6项),加快建立完善,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各项制度的制定。五是抓执行。对已建立完善的制度,开展专题培训,引导“愿执行”;完善互通协作,促进“易执行”;强化监督检查,问责“不执行”,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二、滁州市被省国土厅确定为全省唯一测量标志普查试点市

  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下文确定我市为全省唯一测量标志普查试点市,并拨付专项普查经费,要求专款专用、保质保量完成测量标志普查任务,构建全省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样板。
本次测量标志普查由安徽省测绘局提供技术保障,项目将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测量标志普查实施单位。我局将根据省厅测量标志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普查工作,督促中标单位完成全市各等级测量标志普查摸底、建立台账。本次普查将作为开展测量标志管护工作的依据,对普查中发现的测量标志损坏、人为破坏和违规侵占测量标志用地等情况,我局将按测量标志保护有关规定,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全市境内各类测量标志保存完好,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抢时间 抓落实 冲目标——市国土局快速贯彻落实李明书记批示精神

  8月28日,李明书记在市国土局《关于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报告》上批示:“很好,分别落实到责任人。望能抓好落实。”该批示既是肯定,也是鞭策。市国土局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并将严格按照李明书记的要求,抢时间、强督办、抓落实,超额完成报告中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

  一是围绕“要素保障”抓落实。提前介入项目用地,积极争取省级指标;主动与用地单位对接,快速供应土地,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全市计划再争取各类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2.5万亩,报批土地2万亩,供应土地不少于1.5万亩,成交总价款不少于30亿元。
二是围绕“完善制度”抓落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学合肥、找不足、定规矩、抓规范”的工作要求,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制度建设,确保年底全面完成。

  三是围绕“土地四清”抓落实。按照“一地一策,分类处置,促进利用”原则,做好处置阶段的相关工作,力争在12月底全部处置完毕。

  四、滁州市完成2011-2015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考核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2015年市级和省直管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考核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4〕88号)要求,我市完成2011-201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任务。

  一是耕地保有量情况。2013年度省政府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面积不少于1066.8755万亩,根据2013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底全市耕地面积为1076.97万亩,完成了省与市签订的耕地保有量任务。

  二是补充耕地情况。2013年度我市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补充耕地面积1.9814万亩。建设占用耕地0.8504万亩,实现占一补一、占补有余。

  三是补充耕地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2013年度我市共收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20530万元,用于我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项目、耕地保护等支出7012万元。

  四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2013年度省政府确定我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897.4443万亩,保护率84%。根据2013年末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为897.84万亩。2011-2013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率没有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