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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简讯

发布时间:2014-10-27 14:35:56 作者:许士光

一、黄山市出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8月12日,黄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组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关于黄山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办法,对“两房”并轨运行提出要求。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管理、保障措施三个问题。《意见》指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要进一步优化供应结构,减少房屋类别,简化申请手续,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工作重心由房向人、由建向管转变,建立健全适度保障、规范有序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制;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广泛参与;项目统筹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实行梯度保障、差别化租金和可租可售、保租控售、以租为主原则。《意见》对公租房的保障对象、申请审核、保障方式、配租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强调,各区县要根据本实施意见,于9月底前,将各类困难群体申请住房保障的准入标准和条件、申请审核程序、轮候配租规则、公共租赁住房差别化租金标准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二、该进则进,该退则退:歙县清理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32户

  黄山市歙县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经过一个多月的年度审核,至8月20日,已清退出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家庭32户。

  今年4月起,该县民政局、乡镇政府、街道社区开展了对低保对象享受低保待遇的年审工作,年审结果出来后,该县房管部门主动与民政部门联系,实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城区低保户退出信息,确保廉租住房清理退出工作有理有据。在掌握有关信息后,廉租住房户经过街道社区、县民政局、县房管局“三道门槛” 复查审核,清理出32户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这些家庭大多是家庭成员退休领取了养老金,家庭收入超出了廉租住房保障标准,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家庭成员变动,比如小孩长大参加工作等,家庭收入超出了保障标准线。

  对于这32户被清退家庭,该县房管部门坚持“该进则进,该退则退”原则,直接退出保障房;住户租住的廉租房如果是该家庭唯一住房,可继续租住,但房租按市场租金收取;家庭收入虽有改善,但仍比较困难的,可以再次按照程序提出申请,申请认定期间按市场价收取住房租金,待认定合格后继续享受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