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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方宗泽出席并作重要发言省房协会长李玉华到会作动员讲话

发布时间:2014-09-01 16:02:39 作者:皖房网

2014年7月17日至18日,省房地产业协会在淮北市成功举办了《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宣贯培训会议。淮北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方宗泽出席并作重要发言,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李玉华到会作了动员讲话。

  淮北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李建华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在淮北市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住建厅关心指导下,淮北市房管局以创建平安物业和人民满意城市为主线,强化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为重点,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提升业主满意度为目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李建华局长要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此次《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宣贯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好《标准》,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行业监管和指导,确保《标准》的贯彻实施;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标准》,特别是要对照七个强制执行标准进行科学安排,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执行工作。

  省房地产业协会李玉华会长作了动员讲话。李玉华会长指出《标准》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点:一、《标准》的出台是我省物业管理行业走向成熟的标志,《标准》集中了全省物业管理行业30年的实践经验,表明了我省物业管理行业达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同时,我省《标准》与其他省份相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亮点。二、《标准》是衡量全省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的非常重要的一把“尺子”。《标准》作为业主和企业实现“质价相符”的标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企业的依据,物价部门测算服务收费以及行业协会评价服务活动的参照等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三、《标准》是我省物业服务行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的基础。本省行业现在总体还属于劳动密集型,随着目前互联网的发展,国内和省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正在沿着“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李玉华会长最后强调,《标准》是全省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起点,广大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好《标准》,提高基础服务能力,为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随后,淮北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方宗泽作了重要讲话。方宗泽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组织开展的《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宣传贯彻培训活动,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淮北市物业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方宗泽副市长就此次《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宣贯培训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物业管理新认识。该《标准》的出台对强化淮北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法制意识、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促进淮北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推动作用。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务必要从加快精美城市建设,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标准》宣传贯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是要宣传贯彻好《标准》,推动淮北市物业管理上水平。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以此次《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宣贯培训为契机,结合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办理,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责任。其中,淮北市房管局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标准》,通过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标准》的引导、约束和监督作用,积极提高社会各界对物业服务行业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考核评价奖惩机制,进一步规范淮北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加强监督,把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标准》情况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确保淮北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协调发展。各区、县物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物业属地管理的要求,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标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管,推动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街道(社居委)要协助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落实《标准》情况实施日常监管。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标准》的要求,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严格把《标准》贯彻好、执行到位。

  在本次《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宣贯培训培训班上,来自安徽天一物业公司宋文凤总经理,安徽新长江物业公司肖劲松经理,安徽建筑大学李国昌教授,安徽辰元物业公司黄玉华经理等专家和学者解读了《标准》的全部章节和具体条款。淮北市各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房管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近200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省房地产业协会在淮北市组织开展《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宣贯培训,也是继宣城、淮南、宿州之后的第四站。此次《标准》宣贯培训获得了圆满成功,并为下阶段其他地市的宣贯培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