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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举办首届物业服务企业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4-07-10 10:55:44 作者:皖房网

为规范我县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幸福家园建设,提高广大业主的幸福指数,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旌德县房地产管理局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召开全县首届物业服务企业业务培训会议。会议由房管局局长主持,分管领导、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企业项目经理等同志参加了培训会议。

  培训会议以贯彻落实安徽省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地方标准《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为契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物业收费标准和服务》、《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物业管理内容进行了讲解,讲课人员运用实际工作中遇到得案例进行讲解,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为今后物业企业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培训会议就全面提升我县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物业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实现业主自治规范化、自治运作理性化,实现物业行业的诚信、文明、健康有序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深入贯彻和落实2014年3月1日安徽省实施的《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中第1.0.4、3.1.4、3.3.4、4.0.1、7.3.7、7.4.1、11.0.5七条强制性条文。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服务热情,提高服务水平。物业主管部门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信用系统管理,将企业的物业服务情况与资质直接挂钩。从静态的资质审批向动态的信用管理转变,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矛盾纠纷处理等情况与资质管理直接挂钩。

  三是推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妥善解决房地产开发在物业小区管理中的遗留问题。在承接新建物业前,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明确划分前期房地产开发与后期物业管理的责任,避免因开发建设问题影响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关系。

  四是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确保物业“老有所养”。全面摸清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情况,继续加大力度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五是加强物业服务价格管理,建立企业和业主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尊重业主的财产权和管理权,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收费的透明度,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要求服务收费和服务项目对接到位;引导业主明白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的区别,树立权利与责任同在意识、契约意识。

  六是加强外部指导和内部监督,多措并举规范业主组织运作。制订统一的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首届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增补的程序指引和相关说明,鼓励广大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法、依规行使自身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