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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可按年划转还商贷 只可选一套房办理

发布时间:2014-03-20 14:45:12 作者:皖房网

商贷职工提取公积金,每年都要先到银行开具还款证明,再到省直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办理流程较为复杂。近日,省直分中心试运行按年划转业务,还款期间,每年自动划转一次。

  目前只受理建行贷款申请

  此前,如果用商贷买房又缴了省直公积金的,每年可以携带还款证明等材料提取一次公积金。如今,省直分中心在2013年底,完成了对软件系统的升级,商贷按年划转业务开始试点运行。

  按年划转业务是指在省直分中心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授权银行向省直分中心提供还款数据,省直分中心根据业务受理月起满12个月内的实际还本付息额,以转账形式划转公积金至还贷储蓄账户。职工在受理了按年划转业务后,还款期间,每年自动划转一次。不过,该业务现只受理省内建行住房贷款职工的申请,后期将在各家银行推广。

  当月受理后,次年对应月划转

  按年划转业务为后补制,每月1至25日受理职工申请,当月受理,次年对应月划转。每月12日为约定转账日(休息日、节假日顺延),25日前到账,至贷款结清或申请人不符合按年划转条件时终止。

  划转的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一个划转年实际还本付息额。

  多套房商贷只可选一套办此业务

  同时有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不得办理此业务。系同一套住房组合贷款的,公积金部分办理了按月划转,商贷部分可以同时办理此业务。同时有多套商业住房贷款的,只可选择一套办理此业务。

  注意,遇到还款账户和个人公积金账户、婚姻关系等基本信息变化的,一定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想尝试便利的 这些材料需备齐

  1由申请人填报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的《省直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按年划转申请表》;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5还款储蓄存折或卡原件、复印件;
  6上月银行扣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