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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11-04 10:56:19 作者:皖房网

9月24日上午,省住建厅在外经戴斯酒店召开了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进一步贯彻和落实省政府有关要求,分析了上半年我省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安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明、副厅长仲亚平出席座谈会,全省各市房管局局长、部分市住建委分管负责人、广德和宿松两县房产局负责人、省房协、安徽省清源房地产研究院、省住建厅房产处、法规处、信息中心、住房保障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座谈会由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刘道祥主持。

  会上,各市县参会人员就本地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推进工作的经验体会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会议宣读了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房地工作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通报指出,经综合考核,确定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等21个单位为2012年度全省房地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安庆市建设委员会等3个单位为2012年度全省房地产开发工作先进单位;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5个单位为2012年度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先进单位;黄山市房地产事务管理局等3个单位为2012年度全省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等3家单位为2012年度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先进单位,予于通报表彰。

  对获得住房与城乡建设部2012年度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的马鞍山市产权市场管理处、安庆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天长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并予于通报表彰。

  会上,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刘道祥对当前全省房地产市场运行监管及有关工作作了通报,并对当前工作作了布置和要求。

  通报指出,总体来看今年以来全省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势头,主要指标好于全国,领先于中部,对全省投资、财税、信贷等稳定增长支撑作用明显。

  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房地产投资平稳增长,房地产投资总量位于全国第六,中部第一;二是住房销售增加,1-8月份全省累计销售商品住房3186万平方米,同比增39.9%,高于全国15.5个百分点,高于中部地区16.4个百分点;三是商品住房开工量增大,1-8月全省商品房开工面积近1.89亿万平方米,同比增15.6%;四是房价涨幅趋缓,1-8月全省商品住房销售均价4822元/平米;五是企业资金来源有所好转;六是财税供应较强。

  在全省经济增长放缓,宏观环境错综复杂的大环境下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这是各地积极正确应对,主动作为的结果。

  通报同时也指出,在房地产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房地产投资方面,增速有放缓趋势;二是市场供应方面,部分城市开工商品住房面积同比呈负增长;三是市场销售方面,受政策等多方面影响,少数市商品房销售面临一些困难,全省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化压力较大;四是住房价格方面,全省1-8月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增长超过或接近两位数的有7个城市,稳定房价依然面临较大压力。
  
  目前全省房地产市场依然存在发展不平衡,各市应结合地方实际,运用宏观政策与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按照促投资、增供应、稳秩序、稳房价的总体要求,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通报要求,下半年房地产市场需重点推进《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实施、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强市场分析和数据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加强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做好房地产中介市场检查、认真做好交房矛盾检查处理工作、积极推进农房发证等相关工作。

  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仲亚平代表住建厅发表了讲话。他首先向受表彰单位表示祝贺,并对各市房地产管理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

  仲厅长讲话中要求,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努力保持我省房地产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要明确重点,扎扎实实地做好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工作。要稳定大局,要旗帜鲜明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决心不动、目标不改、力度不减、措施不变、保持稳定。

  要看到在好的发展态势中,也有隐忧。在复杂的局势面前,要有所作为。积极落实首套普通住房各项优惠政策,加强监管,在房价上涨较快的地区要采取措施,避免房地产市场发展大局受到影响。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利用现代化手段更加科学准确地指导房地产市场管理。

  会议最后,省住建厅厅长李明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李厅长对即将实施的《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要求各市房管局负责人亲自过问,将查验办法的实施,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部分,切实做好,杜绝走过场,形式主义。查验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困难和问题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各项工作开展前,要征求百姓意见,维护百姓权益。

  李厅长同时要求,下半年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根据《安徽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11月1日施行),做好保障房分配工作。

  本次谈会内容丰富,安排紧凑,节俭平实,效果很好。将会对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推进全省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发挥明显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