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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再念住宅区物业管理“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3-11-04 10:49:27 作者:皖房网

住宅小区业主自治不力,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度低,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缺位,曾经是困扰六安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三大顽疾”。如何使六安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彻底摆脱困境,步入正轨,解决好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期盼。日前,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全面加强、规范和提升六安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再次念起物业管理工作的“紧箍咒”。

  近年来,六安市物业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从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入手,注重提升广大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把住宅区物业管理与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肯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2年11月在六安市召开了全省物业管理现场会,推广了六安市物业管理实现“四级联动,属地管理”的成功做法。

  首先,在政府部门监管上求创新。六安市建立了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主抓、区政府(管委)负责的城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综合协调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工作统一安排、加强监督考核,引导业主自治,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区政府(管委)综合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区、街、社区联动的物业管理体制,监督管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和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及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参加,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遇到的问题;建立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制度,对综合查验发现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实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对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服务的,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在各方主体责任上求保障。一方面,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保修责任;在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明示配套建设的车库、车位、会所等是否计入商品房销售成本,选聘好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另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并主动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同时,监管部门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住宅小区所在地的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公安、环保、物价、工商等部门依法加大对小区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切实解决小区内乱搭乱建、毁绿种菜、散养畜禽、盗窃财物、违规排污、违规装修、夜间燃放烟花爆竹、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等行为。

  最后,在业主自治管理上求实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协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换届等工作;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建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住宅小区管理模式,引导广大业主参与社会事务管理。

  六安市还针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安置房小区、老旧住宅小区,结合六安市“五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同创”工作,建立小区适量自筹与政府重点补助相结合的维修资金筹集机制,开展了安置房和老旧住宅小区的集中整治工作,初步形成了业主自治、物业服务和政府监管的有效运行机制。(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罗福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