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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申请保障房条件将明确 突破户籍限制成亮点

发布时间:2013-11-04 14:24:14 作者:皖房网

住建部日前发布通知部署2013年的保障房工作,其中首次明确地级以上城市要在2013年底前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这也就意味着,大城市的住房保障突破户籍限制已经是硬性规定,住房保障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

  今年将适当上调保障房收入线标准

  住建部通知要求,各地要使困难群众能够获得住房保障、最困难群众优先获得住房保障。适当上调收入线标准,有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这两条要求都将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收入线标准上调意味着有更多的家庭将符合申请保障房的标准。

  长期以来,户籍条件已经成为申请地方政府主导建设保障房的一条基本条件。但许多流动人口多的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需求也越来越强烈。目前,各地主要通过公租房的形式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带产权的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仍只面向户籍人口。  住建部去年曾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其中就明确了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将“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除了收入、住房面积等条件外,住建部还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房的条件设定为“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而具体条件将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任期内改造棚户区1000万套以上

  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虽然新开工规模已经比2011年和2012年有所减少,但各地的保障房建设任务仍面临不小的压力,特别是在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金减少的情况下,要想推进保障房建设需要更多的融资渠道。

  住建部最新发布的通知还指出,积极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国务院决定,本届政府任期内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1000万套以上。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

  对于保障房的选址和配套,通知要求,要尽可能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及住房供需矛盾突出、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区块。自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保障性住房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未按规划完成基础设施配套,达不到入住条件的项目,不得组织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部署2013年保障房建设管理工作时,提到4个时间节点:

  1、加快落实年度建设任务。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

  2、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

  3、自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4、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