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安徽省商品房销售人员实行岗位培训考核

发布时间:2013-10-18 10:17:32 作者:皖房网

为切实提高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培养房地产商品房销售行业优秀的人才队伍,规范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根据安徽省房协《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皖房协[2013]8号文件的要求,近期在省内各地市陆续举办“全国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班。

  通过培训学习让商品房销售人员了解和掌握房地产行业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房地产行业商品房销售的岗位职业技能;了解国内外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规则、现状与发展趋势,熟悉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房地产经纪、金融、价格与税费构成、市场管理及房屋建 筑等方面基本知识,掌握房地产销售的管理程序、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签署合同、广告宣传策划、销售对象研究与沟通、推销产品的技能和技巧。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职协和安徽省房协共同颁发的《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业培训协会统一编号在中国房协网站查询。作为在安徽省从事商品房销售销售人员的唯一有效的证件。

  今后,我省将加大了对商品房销售市场的执法检查。加强商品房销售人员管理,实行商品房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和挂牌服务制度。商品房销售人员在销售服务时,应佩戴统一注册编号的胸牌,实行亮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本刊记者: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