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诚信承诺活动 接受行业内外监督
承诺主题:开发销售“诚信房”、提供“诚信房产中介”
和“诚信物业管理”服务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诚信安徽”的重要决策,深化建设部开展的“放心房”“放心中介”活动,进一步整顿我省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诚信经营行为,树立品牌企业形象,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省房地产业协会根据省建设厅在房地产行业开展“诚信建设年”的总体安排,于今年6月发起诚信承诺活动,得到了全省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一大批有影响的房地产企业积极相应。截至9月底, 已有23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42家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0 家物业管理企业报名,公开对社会做出承诺,接受行业内外的监督。
2004年6月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承 诺 书
为树立行业新风,倡导诚实守信精神,规范开发经营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特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依法纳税,坚持按开发程序办事,做到五证一册(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齐全;
二、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做虚假广告,不误导消费者,做到明码标价;
三、保证商品房工程质量100%合格,拒绝使用淘汰落后及假冒伪劣建筑材料和产品;
四、保证销售的商品房合法无异议,建筑面积不“缺斤短两”,无欺诈行为,提供有效、齐全的产权登记资料,商品住宅还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交付使用,发生购房户投诉要热情回复,件件落实,不推诿拖拉。
六、工程竣工后及时做好验收工作,认真办理物业管理移交手续,不拖欠建筑施工单位工程款;
七、加强行业之间的协作,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抵制企业间的相互抵毁及不正当的恶性竞争;
八、增强行业自律意识,积极建立信誉档案,加强企业员工的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业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
房 地 产 中 介 服 务 企 业 承 诺 书
为规范自身行为,提供诚信服务,强化行业自律,切实依法经营,以承诺立诚信,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郑重承诺:
1、守法经营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机构证照齐全;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符合销售条件;认真核实经纪、代理的房屋证件,确保真实。
2、信守合同
认真履行合同,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供承诺服务;不办理委托范围以外的事项,不泄漏委托客户的商业秘密,不食差价,不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3、合理收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介服务费,不收看房费,不索取中介费用以外的报酬,不成交不收中介服务费。
4.诚实宣传
广告宣传内容平实,不夸大、不误导;提供的房地产信息和客户资料真实、准确, 手续完备。
5、恪守规范
认真落实《房地产估价规范》,提供客观公正的房地产估价结果;不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人员注册证和资格证;不促成地下交易,偷逃税费。
6.透明操作
公开业务流程,接受外界监督,公正、公平地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讲诚信、树形象,做放心中介企业。
物 业 管 理 企 业 承 诺 书
遵循“依法管理、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倡导“精心管理、周到服务”的企业精神,郑重承诺:
1、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实行物业管理,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内容服务和收费。
2、设置并公布值班电话。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各项服务制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的应急维修做到及时认真,房屋零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保证物业区域内相关的供应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并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4、协助做好受委托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到护卫岗亭标志明显、护卫人员佩证上岗、工作规范。
5、物业区域内配备专职保洁人员,保证公共场地、道路、楼道卫生清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做到秩序井然,环境优美。
6、定期向业主公布费用收支情况,并严格按照合同中明确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7、精心培育、维护区域绿化,保持树木花草完好率达95%以上。
8、积极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提供文化生活服务和开展健康、有益、雅俗共赏、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
9、对住户需求的特约服务,认真给予落实,保证服务质量,尽量使住户满意。并积极配合社区每年在小区内开展1~2次“老年人和残疾人服务周”活动。
10、投诉率低于5%,处理率达98%以上,回访率达96%以上。
物业公司全体同仁愿为您提供细致、亲和的服务,通过亲情的沟通,文化的认同,本性的回归,达到“以人为本”,人与环境之间高度和谐。